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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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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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通报2022年度全省数字检察示范院名单,全省15个基层检察院获评2022年度全省数字检察示范院。衢江区人民检察院名列其中,这也是衢州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检察院。 近年来,衢江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融入大数据发展格局,深化数字化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打造有标志性的“智慧检察”品牌,以“数字办案”“三查融合”为重要手段,办理了一批数字办案监督案例,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部署的17个专项监督,成案70余件,突破新领域专项3个,其中1个列入数字检察一本账S2,1个入选第六批《数字监督办案指引》,谋划的3个数字化场景列入全省重大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S2、S3,1个实现全省推广。 持续激发大数据法律监督的创新创造活力,打造一批数字办案硬核成果。 依托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应用平台,浙江省检察院部署的数字办案17个专项活动,监督成案70余件,成效明显。如非成品油专项监督、耕地占用税专项监督中,为国家追回税款1500余万元;社会保障、政府补(救)助资金类案监督中,为国家追回损失270万余元。 社区矫正治安管理处罚行政违法行为专项监督,列入数字检察一本账S2专项活动,入选第六批《数字监督办案指引》;涉武装部队公文、证件专项监督,系衢州地区首个新领域专项,在全市范围推广并成案;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执行程序专项监督,入选2022年度第12期《浙江民事检察工作情况》典型案例。 强化融合监督意识,出台《关于建立“三查融合”工作机制的办法(试行)》,做好案件后半篇文章,促进法律监督工作提质增效。如社区矫正治安管理处罚行政违法专项监督获评全省引领性案件;聚焦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获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杰批示肯定。 持续驱动监督促治理的引擎牵引能力,助力一批数智成果落实落地。 强化检察机关与职能部门间的联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提增办案质效,推动市级相关部门出台《涉军队、武装部队驾驶证刑事犯罪跨部门联动与办案协同工作意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关于建立衢江区社区矫正信息通报机制的办法(试行)》、《衢江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工作机制(试行)》等多个常态化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畅通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司法,建设的人民监督员应用,自2022年1月1日起在全省推广;建设“浙里护水”水源保护监督治理场景,推进护水一件事综合治理,入选全省重大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S3;聚焦案件司法鉴定协同和法律监督空白点,建设统一的执法对外委托鉴定场景,列入全省重大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S2和S3清单。 从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角度深入思考研究,注重数字检察成果的转化与打造,《以数字赋能强化人民监督员监督》在《检察日报》发表;多篇数改工作信息被省院工作交流采用;2022年1月5日,人民监督员应用建设工作做法在全省数字检察任务汇报视频会上作经验交流;2022年11月23日,社区矫正对象治安管理处罚行政违法行为专项在全省行政数字检察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 持续拓展执法司法信息共享能力,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障体系。 树立“数据共享”的意识,在持续推进执法司法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发挥能动性,进一步扩大视野,基于监督办案实际拓展数据需求和来源,通过现有场景建设,以小切口获得数据共享大突破。仅依托浙里护水项目,实现水源基础数据、行政机关履职数据共享近1400万条。今年以来,归集各类数据达1500余万条。 在案件办理和工作推进过程中,推动形成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如会同区法院、司法局、大数据中心联合出台《关于加强行政非诉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就数据共享开放、案件信息通报、联合化解行政争议等方面达成共识,提升行政非诉执行工作质效,获省院转发推广。 围绕数据安全管理核心问题,结合实际出台《衢江区人民检察院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数据安全责任边界、数据授权审批、数据共享使用、安全监管等问题,从制度层面规范数据资源的采集、存储、流动、使用和销毁等环节,构建切实高效的数据安全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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