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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支部荣获2012至2013年度衢江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
时间:2014-11-04  作者:王正明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衢江区院党支部荣获2012至2013年度衢江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 

  衢江区院一贯重视党组织的学习型建设,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全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 

  一、注重发挥“个带头”作用,大力营造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 

  1、发挥院党组带头作用,不断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作为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按照区委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要求,认真落实抓学习、促学习的工作责任制,采取学习与自身实际相结合,制定切实有效的党组学习计划,保证领导班子集体学习每季度不少于3次,全年累计不少于12次。并召开院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建设完善相关学习制度,严格规范管理,检查考核落实到位,切实增强学习效果。 

      2、发挥党支部成员带头作用,着力完善党支部成员学习制度。今年,衢江区院先后购买了《论文化建设—重要论述摘编》、《论党的群众工作》等书籍,征订了《人民日报》等报刊杂志分发到党支部成员手中,并组织开展每天学习一个小时、每月熟读一本书、每季度进行一次学习交流、每年撰写一篇理论调研文章或心得体会的“四个一”读书学习活动,涌现了像支部委员陈时康、赵为等业务突出,学习能力强的优秀干警 

  3、发挥优秀政法干警的“传、帮、带”作用有效提升党员干警的学习效果。充分发挥我院优秀政法干警的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强化抓好工作同时抓好学习的思想观念,积极参加各类学习活动,在各自科室率先自觉学习,在学习型单位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很好地发挥了表率和幅射作用。 

  二、为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需要,努力营造党组织示范引领和全体党员勤于学习、勇于创新的良好氛围。为此,衢江区院党组还要求全体党员必须增强五种意识:一是增强大局意识,争做“学习型”检察干警。二是增强服务意识,争做“服务型”检察干警。三是增强公正意识,争做“为民型”检察干警,四是增强法制意识,争做“诚信型”检察干警。五是增强廉政意识,争做“廉洁型”检察干警。并要求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中切实做到“三个结合”,即: 

  1、与青年联谊会结合。充分发挥青年联谊会的平台作用,组织开展了每月一讲的科室长讲坛等系列学习活动,着力提升年轻党员的学习能力、知识素质、工作本领,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2、与提升检察干警素质相结合。组织全院党员干警认真学习党章、党和国家政策,并开展了党史知识竞赛,有效加强我院年轻党员的思想政治素养,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3、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在院党组书记吴刚同志的带领下,全院党员干警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人民日报等评论员文章,结合新时期检察业务内容,不断提高干警的服务群众意识。 

  三、面对荣誉,全院干警始终保持清醒,戒骄戒躁,因为学习型单位建设永远在路上,为此,衢江区院党组书记吴刚同志要求党员干警继续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并紧紧抓住三个重点:一是学习服务于业务,不断增强对时代变化适应能力,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能力;是立足我院党组织新党员多党员政治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的实际,不断加强政治学习,牢牢把握正确方向;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我区中心工作,积极参与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同时强调,全院党员干警要以好的意识好的态度好的制度落实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切实发挥好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对全院党员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升作用,促进我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更好地服务我区“最美衢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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