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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解民忧 锦旗点赞“检察蓝”
时间:2023-12-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感谢检察机关的帮助,出了这么大的事,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我们自己真的很难扛住......”近日,被救助人徐海(化名)的妻子和女儿来到衢江区人民检察院,送来一面写着“司法为民履职尽责,帮困解忧心系百姓”的锦旗,表达自己对检察机关的真挚感谢。

来自家属的求助

2018年11月,徐海驾驶三轮摩托车行驶在村道上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事故致徐海四肢、颅脑多处受伤,住院治疗108天,经衢江区人民法院认定,事故造成徐海经济损失58万余元,扣除被告已垫付医药费,判决被告赔偿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48万余元。

“判决后对方一分钱都没有赔,今年年初,法院执行局将对方抓起来关了一阵子,对方还是说没有钱。这么多年过去我们实在没办法了,请求检察机关帮帮我们。”徐海的妻子来到衢江区社会治理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请求帮助。

因案致贫的一家

2023年5月,秉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原则,衢江区人民检察院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从法院调取该案相关文书,并就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了上门走访核实。

经调查,徐海因交通事故造成脑外伤致精神中度障碍,构成精神人体损伤五级伤残及肢体十级伤残,经法院判决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劳动能力且生活需要他人照料,其家中还有86岁的母亲需要赡养,徐海的妻子因需在家照顾丈夫和母亲而无法外出工作,一家五口生活艰难。

“事故发生的时候,我小女儿还在读书,我又没办法出去工作赚钱,所以一直是低保户,挨到去年我两个女儿都工作了,才取消了低保。但因为没收到对方的赔偿款,之前借来的医疗费我到现在也还不上。”徐海的妻子向承办检察官说明道。

司法救助解民忧

徐海因道路交通事故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属于检察机关应予司法救助的情形,衢江区人民检察院决定给予徐海司法救助,为扩大救助深度,及时将该案情况向衢州市人民检察院汇报,申请联合救助。经审批,市区两级检察院共向徐海发放救助金6万元。

“真的非常感谢检察机关,我们本来没抱太大希望的,没想到真的获得救助了。”徐海的家人连声感谢。

下一步,衢江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加大检察办案过程中对农村地区生活有困难的脱贫不稳定户、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当事人的救助帮扶力度,深入开展精准帮扶,防止因案返贫致贫,展现“司法为民”的检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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