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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 实现检察监督“零距离”
时间:2023-10-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有效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监督,推动落实人民民主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近日,衢江区人民检察院以贯彻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要求为切入点,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积极拓宽监督类型,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系列活动,生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活动开始前,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昊介绍了近年来该院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基本情况,提出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活动,是检察机关接受外部监督制约、公开透明办案、助推司法规范化的重要举措,希望通过人民监督员外部监督作用发挥,让群众更加了解检察机关职能,同时也促使检察机关更加规范地开展。

听庭评议

人民监督员观摩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犯罪嫌疑人毛某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涉嫌袭警罪,由衢江区人民检察院向衢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该案在衢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并邀请人民监督员观摩刑事案件的庭审活动,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工作进行了现场监督。

庭审前,副检察长、承办检察官杨昊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毛某某袭警案的相关情况,帮助人民监督员熟悉案情。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案件犯罪事实和证据细致讯问,针对案件争议焦点发表了公诉意见,并与辩护律师进行精准答辩,同时结合案件开展释法说理和普法宣传,依法有力指控犯罪,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

民监督员全程参与庭审,从文书质量、出庭规范、出庭整体效果等六大方面对庭审情况进行评议,并提出意见建议,对公诉人庭审过程进行了全流程立体式监督。人民监督员表示,通过旁听案件审理,直观感受了被告人违法犯罪的惨痛教训,认为在法庭上公诉人举止得体、发表公诉意见有理有据,对公诉人的有力指控给予了充分肯定。

开展“质检”

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活动

与此同时,衢江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让人民监督员实质性参与办案活动,全方位了解案件管理工作。

评查开始前,副检察长杨昊介绍了案件质量评查意义、评查方式、评查标准等内容,使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接着评查员李素明对该院常规抽查的10件案件评查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向人民监督员进行通报,征求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评查工作的意见建议。

人民监督员表示,参加检察办案活动,体现了检察权行使自我监督与社会监督的深度融合,形成内外监督合力。人民监督员通过现场阅卷,从办案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办案效果等方面对上述案件进行检查评议,填写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表,同时就加强和改进司法办案规范性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

现场观摩

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规范化检查

会后,该院还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司法规范化检查,全面“体验”了检察机关数智案管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业务数据核查等方面工作,了解通过浙江检察开展线上律师阅卷服务,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工作和流程有了更加直观、深入的了解。

下一步,衢江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工作的方式和思路,以监督促提升,助推检察办案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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