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能动履职,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11月15日,衢江区检察院对衢州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郑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进行不起诉公开听证,这也是全市办理的首例企业合规案件。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税务人员和企业第三方监督评估小组代表等受邀参加本次听证会。
2016年4月至8月期间,衢州市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郑某某为达到公司少缴税款的目的,与衢州某商贸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人卢某某商议,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以支付票面总额的7%的开票费的方式,让衢州某商贸有限公司为衢州市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4张,经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统计,涉案税额约为36万元,上述税额已全部进行抵扣。
案发后,衢州市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全额补缴被抵扣的税款。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情和企业合规情况,对召开听证会的目的、考量的因素予以说明、解读。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小组代表补充介绍了企业合规整改情况,认为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工作验收合格。鉴于本案犯罪情节轻微、涉案企业和郑某某均自愿认罪认罚,全额补缴税款,且通过了企业合规整改,拟对衢州市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郑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逐一发表评议意见,经评议认为:一是涉案企业犯罪原因系法定代表人法律意识淡薄;二是企业年纳税额达200余万,保护企业有利于稳住当地经济大盘;三是企业经过合规整改已及时堵住漏洞,健全了公司合同审批、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合规举报制度。综合上述原因,考虑到追究刑事责任对涉案企业、企业主的影响,为服务保障保障民营经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拟不起诉的决定。
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经评议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拟不起诉的决定。
下一步,衢江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做好护企服工法律工作,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