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
  欢迎大家登录衢江检察网。我们将藉此窗口、平台、桥梁,加大检察宣传力度,展现检察机关风采,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广大网友的关心和支持将激励着我们不断提升队伍素质,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不断提高保障和服务科学发展的水平。衷心感谢您的光临和支持!
  公告公示   更多>>
·衢江区人民检察院拟录用司法雇员公示
·2023年衢江区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递补人员名单公示
·2024年衢江区人民检察院公务员招录正式开启
·2023年衢江区人民检察院拟录用司法雇员公示
·2023年衢江区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递补人员名单公示
在线举报
检察长接待日制度
  法律法规   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速递
衢江区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整治外卖市场乱象
时间:2018-09-01  作者:罗秀芬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衢江区检察院收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整治工作情况报告,获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今年6月,衢江区检察院群众反映,衢江区部分网络订餐平台存在未公示商户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违法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辖区内居民的食品安全,衢江区检察院对美团、饿了么、百度外卖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涉及衢江区的部分网络餐饮经营活动进行筛查。经查,发现美团、饿了吗、百度外卖平台都存在一定数量的商家未在网站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分级信息或许可证过期、两证不一致等违法现象,严重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此,衢江区检察院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上述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同时,开展专项排查,加强对本区范围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日常监管,形成长效机制。

  检察建议发出后,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出台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一个半月来,出动执法人员287人次,行政约谈2家平台区域负责人,进行一对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通报检查情况,要求限期整改,目前2家单位已对照名单整改到位。下一步,将加大线上和线下日常监管力度,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引导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有效防范了网络食品消费中的安全风险。

无标题文档
 友情链接: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振兴东路154号 邮编:324022  电话:0570-3135388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