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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院多措并举着力提升案件流程监控工作实效
时间:2018-03-23  作者:柴翠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去年以来,衢江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司法改革精神,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升级完善为契机,制定出台《流程监控工作规定》,确定“全程监控与重点监控”相结合的流程监控方式,服务检察中心工作,创新工作方法,扎实履行案件流程监控职责,通过分期制作案卡规范性填录、案件信息公开、涉案款物处理等方面流程监控简报及分析,努力避免不规范司法行为的发生,促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有效落实。

  守牢三道关口,实现全程监控

  一是做好受案审核,严把进口关。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重点审核是否属于本院管辖、涉案财物是否单物相符、移送文书内容是否准确、案件材料装订是否规范、相关材料是否齐全等。针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侦查机关及时完善材料后重新移送,确保受理的案件符合规定。二是做好办案审核,严守过程关。主要监控案件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特别对案件办理流程是否不当回转、办结后是否及时结束流程、案卡信息录入是否准确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避免因流程操作不当造成案件假性超期。三是结案再审核,把紧出口关。对已办结的案件,再次审查案卡填写、文书制作、办案程序、案件材料等内容,重点查看涉案财物处置情况、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建议修改制作文书或完善相关程序,符合规定后再予以送案。

  抓好两个关键点,突出重点监控

  一是重点关注核心办案数据录入节点。结合检察业务核心数据内容,对立案监督、追捕、追诉、撤回起诉等案件流程进行重点监控,审查影响核心数据采集的信息是否完整填录、部门间信息流转衔接是否到位,确保系统流程及数据客观真实反映办案内容;对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办案期限、侦查机关撤回起诉等信息进行重点关注,审查办案程序是否规范,是否有侵害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诉讼权利的情形。二是重点监控系统填录使用易错点。针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升级完善情况,及时总结系统信息填录及使用易错情形,加强对各业务部门案卡填录指导、监督,在案卡信息日常审核中,通过核对文书与案卡内容,对频繁出现补填、修改的情况进行有效提醒,及时督促纠正信息填录错误与瑕疵。

  注重点面结合,提升监控实效

  一是流程监控职责全岗位覆盖。从案件受理前台、赃证物管理员、统计员、案件信息公开管理员、流程监控员,案件管理部门各岗位根据工作性质分别做好受案审核、结案审核、涉案款物处理审核、案卡信息审核、案件信息公开审核及办案流程审核,将流程监控工作内容融入案管日常工作中,共同做好流程监控工作。二是建立由点及面专项监控机制。定期选取某一方向的问题进行集中审查,全面发现该方向出现的各类问题,由点及面总结归纳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及整改情况,最后形成书面分析材料,尽可能减少该类问题在今后继续出现,为业务部门规范化操作提供参考。三是加强动态沟通注重监控结果运用。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案件信息审核和巡查中,发现问题后及时与业务部门进行沟通,制作流程监控日志及台帐留档保存,并持续跟踪后续整改情况。对发现的共性和重大问题进行重点评查,重点案件列入每季度组织的案件质量评查,促进监控效果和案件质量的同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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