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省民事检察工作座谈会在舟山定海召开,衢江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姚俊宏在会上作了题为《依托数字赋能 依法能动履职 以高质效民事检察监督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典型发言,介绍了我院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经验做法。
(在全省民事检察工作座谈会发言)
近年来,衢江区检察院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以数字检察示范院为牵引,推进民事检察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聚焦民事执行领域,开展穿透式监督、综合式治理,取得一定成效。去年以来,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实现担保物权类案专项执行监督、涉征迁被执行人专项执行监督工作,经验做法被省院肯定。
衢江区检察院深耕民事执行业务,在实现担保物权类特殊程序的执行案件中,发现执行法官适用普通程序执行。同时,充分发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归口民事检察条线办理的优势,利用数据筛查、对比,发现被执行人系征迁对象,法院未能及时掌握征迁财产信息。
对发现的问题分类归并,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社会治理。在涉征迁被执行人专项执行监督中,对被执行人领取征迁款项未用于履行执行案件的监督法院恢复执行,对征迁财产查封、冻结不及时等共性问题,进行类案监督。在实现担保物权类案专项执行监督中,督促法院对实现担保物权类案件进行全面倒查。
以民事执行监督推动破解“执行难”,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涉征迁被执行人专项监督中,抓住征迁款现款发放、易控制、可立即执行这一特征,监督法院对一批“久执难结”案件恢复执行。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以检察监督防范化解平安隐患问题。在涉征迁被执行人专项执行监督中,深入分析了犯罪率增高、引发涉法涉诉信访等潜在风险隐患,推动区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出台了《关于征迁工作中涉被执行人相关事宜跨部门协调处置的工作机制》,成立“净地行动”征迁资金执行协作工作专班,统一协调处置征迁对象涉被执行人情况。加强沟通联络,主动汇报案件办理情况,争取省市两级院指导支持,努力实现案件办理效果最大化。涉征迁被执行人专项监督的创新经验做法得到市院推广,信息被省院刊载,《法治日报》进行宣传报道。在市院的大力推动下,专项监督活动得以在全市推进,形成风景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