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对衢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2.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对刑事犯罪案件、同级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提请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4.办理基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等,开展刑事执行监督、控告申诉检察等。
5.开展民事诉讼监督、民事执行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办理民事申诉案件等。
6.开展对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办理行政申诉案件等。
7.开展民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公益诉讼申诉案件等。
8.负责本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管理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
9.按照任免审批权限,协同区委管理、考核干部,根据《检察官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任免事项。
10.负责本院的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11.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负责对司法警察的警衔申报和管理工作。
12.贯彻检察工作方针,确定和部署全区检察工作任务。
13.负责其它应当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江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院本级预算。
二、2022年衢江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衢江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衢江区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衢江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2041.01万元。
(二)关于衢江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衢江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入预算2041.0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20.52万元,下降20.3%,主要是技侦大楼维修改造等项目支出有所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31.01万元,占99.5%;政府性基金收入10万元,占0.5%。
(三)关于衢江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衢江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支出预算2041.0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20.52万元,下降20.3%,主要是技侦大楼维修改造等项目支出有所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649.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0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1.8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568.91万元,占76.9%;日常公用支出242.6万元,占11.9%;项目支出229.5万元,占11.2%。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衢江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衢江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41.01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031.01万元、政府性基金10万元;
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649.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0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1.87万元。
(五)关于衢江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衢江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31.0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11.21万元,下降13.3%,主要是数字检察改革经费等项目支出有所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类)支出1649.93万元,占8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19万元,占5.6%;卫生健康(类)支出65.02万元,占3.2%;住房保障(类)支出201.87万元,占1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1413.58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本级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16.85万元,主要用于我院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219.5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检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73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4.31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7.15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9.41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68万元,主要用于我院事业人员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3.93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按照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7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衢江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衢江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11.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68.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24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衢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衢江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209.31万元,下降95.4%,主要是今年只需支付技侦大楼维修改造项目的质保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10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10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支出。
(八)关于衢江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衢江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衢江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衢江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0.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8.5万元,增长16.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2.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18.7%。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兄弟县市区来院公务活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上级部门及兄弟县市区来院公务活动等支出有所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5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比上年执行数下降36.1%,主要原因是去年购置2辆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31.1%,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有所增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衢江区人民检察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2.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06.46万元,下降46%,主要是今年编外人员经费已不属于日常公用支出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衢江区人民检察院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衢江区人民检察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衢江区人民检察院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9.5万元,一级项目3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