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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08-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一、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对衢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2.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对全区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起诉由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和监察委移送的案件,并代表国家进行公诉。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4.依法对刑事诉讼活动及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5.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或裁定,依法提请市人民检察院抗诉。

6.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施法津监督。

7.负责本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管理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

8.按照任免审批权限,协同区委管理、考核干部,根据《检察官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任免事项。

9.负责本院的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10.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负责对司法警察的警衔申报和管理工作。

11.贯彻检察工作方针,确定和部署全区检察工作任务。

12.负责其它应当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纳入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二、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374.44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3.22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2018年建设项目有所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74.63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174.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74.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37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1.78万元,占72.93%;项目支出642.66万元,占27.0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73.0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4.22万元,增长6.95%。主要原因是:2018年建设项目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3.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4%。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52.65万元,增长17.45%。主要原因是:2018年建设项目有所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3.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2,119.43万元,占89.31%;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6.3万元,占4.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4.69万元,占1.04%;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12.63万元,占4.75%;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67.47万元,支出决算为2,37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3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部分工资福利支出等未列入预算,同时有新增项目未列入年初预算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204)检察(04)行政运行(01)。2018年年初预算为1097.8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47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及部分工资福利支出等未列入预算。

公共安全支出(204)检察(04)两房建设(09)。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53.3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新增项目未列入年初预算

公共安全支出(204)检察(04)其他检察支出(99)。2018年年初预算为20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8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有款项结余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1)。2018年年初预算为12.2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部分款项于19年进行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18年年初预算为82.3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8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2018年年初预算为32.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18年年初预算为22.6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存在变动。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18年年初预算为109.1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0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存在变动且住房公积金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购房补贴(03)。2018年年初预算为4.79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存在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3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84.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补助、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46.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2.13万元,支出决算为51.97万元,完成预算的56.41%,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4.45万元,占85.54%,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33.29万元,增长298.3%,主要原因是购置新车两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52万元,占14.46%,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1.72万元,增长29.66%,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71万元,支出决算为4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0.59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2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86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21.13万元,支出决算为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57%。主要用于接待相关单位用餐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300批次,累计2,60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5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单位用餐。接待2,600人次,300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2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06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业务装备经费办案业务经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5万元,执行数为1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保障业务装备,形成优良的社会效益;二是合理使用资金,实现了可持续发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资金使用计划和进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未及时了解资金使用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年初制定计划,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1万元,执行数为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充分保障办案业务正常开展,形成优良的社会效益;二是合理规划资金,实现了可持续发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资金使用计划和进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未及时了解资金使用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年初制定计划,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6.3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02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公共安全支出(204)检察(04)行政运行(01)事务: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204)检察(04)两房建设(09)事务:是反映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204)检察(04)其他检察支出(99)事务:是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1)事务:是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事务:是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事务: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购房补贴(03)事务:是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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