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姜某诈骗案等七起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2年9月13日下午14:30
二、听证地点
衢州市衢江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二楼检察听证室。
三、听证方式
如需旁听,可在9月13日10:00前向本院申请到现场旁听(疫情期间,应疫情防范工作要求,请提前打电话预约。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
四、听证内容
(一)对姜某诈骗案进行公开听证;
(二)对郑某诈骗案进行公开听证;
(三)对余某某诈骗案进行公开听证;
(四)对江某某诈骗案进行公开听证;
(五)对叶某某诈骗案进行公开听证;
(六)对郑某某诈骗案进行公开听证;
(七)对陈某某诈骗案进行公开听证。
五、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圣斌
联系电话:0570—3135351
特此公告。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