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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能神,法律对你说“不”
时间:2018-06-21  作者:傅晓欢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由衢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邹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经衢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事情的经过是怎么样的呢?

  2013年左右,邹某因缘际会般被邪教组织“传福音”,并迅速加入到邪教组织“全能神”的队伍当中。加入后的邹某变化可谓巨大,原来在家相夫教子的她为了“组织”抛夫弃子,离家出走,不遗余力地向他人宣传“全能神”。2016年9月,邹某的丈夫何某在杭州找到了她,本着希望她能改过自新,重归家庭的愿景,将其送回到老家派出所。邹某也因从事“全能神”邪教活动被老家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不曾想,出来后的邹某不但没有悔过之意,反而变本加厉。2017年5月,其辗转来到衢州,准备在这一块沃土发展 “全能神”信徒,期间与叶某、罗某、余某、方某等人聚在一起,共同唱神歌、听神话,宣传“全能神”。直至2017年7月邹某被公安机关查获,并从其住处查获大量的“全能神”视频、音频、书籍、图片等宣传资料。

  “全能神”是社会的毒瘤和人类的瘟疫,它披着宗教或者气功的外衣,散布歪理邪说,进行非法活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广大群众要擦亮眼睛,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反邪、御邪的意识和能力。在日常生活中,发现邪教宣传活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反应,切勿为宣传邪教提供任何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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