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8日早上,家住樟潭镇的张先生随手拉开自己停在家门口的奔驰车门,大惊失色地发现自己放置在车辆扶手箱内的现金少了很多,悔不该自己图一时之便把巨款放置车内。同时,他又百思不得其解:自己明明前一天将银行取出的7万元放置车内,怎么现在遭贼后还剩4万元?
原来,案件就发生在张先生发现钱款被盗前的几个小时。犯罪嫌疑人刘某,系无业人员,那几日囊中羞涩,看着樟潭路边停着一溜烟的豪车,想趁着夜色采用拉车门的方式碰碰运气,就一个人骑着电瓶车,挨个去拉停在路边车辆的车门,不多久就将张先生停放在该处的一辆奔驰轿车驾驶室车门拉开,接着进入到车内将张先生放置在驾驶位旁的储物盒内的七捆现金盗走。刘某得手后,大喜过望,赶紧逃至衢江区樟潭街道的某一角落对赃款进行清点。结果发现自己所盗现金太多,就胆怯了,于是骑着电瓶车又返回作案现场,将盗窃所得其中的四万元现金重新放回至奔驰车的储物盒内。就在当天白天,刘某就将剩余的3万元赃款大肆挥霍,用于购买摩托车、手机等物品。当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时,其身上还剩4000元人民币赃款。
日前,衢江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这是今年发生在衢江区的第三起拉车门式盗窃案,请各位私家车主务必提高防范意识。车主不要随意将大额现金或贵重物品放置车内,尤其是现金、首饰、香烟等物品千万不要存放在车上,更不能将银行卡和身份证等放在车里,以免带来连环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