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现在小偷偷东西手段多样,让人防不慎防,但其实很多时候,还是可以预防的。衢州市柯城区的何某某,曾经两次因为犯盗窃罪被刑事处罚,2013年8月份刑满释放。2017年11月份至2018年1月份期间,出狱四年多的何某某又卷土重来,先后四次在衢州市衢江区、柯城区等地行窃,何某某偷的是什么呢?原来,何某某将目光放在了车钥匙没拔的二轮电动自行车上,何某某在路边看到车钥匙没拔的二轮电动自行车,二话不说,直接骑上就走,电动车轻易到手,既省时又省力,而这四次盗窃对象全部都是车钥匙没拔的二轮电动自行车。
2018年5月8日,由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何某某盗窃案在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何某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检察官提醒:现在很多市民家中都有二轮电动自行车,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出行,停车时不要忘记拔走车钥匙,不要给小偷可趁之机,防止财物失窃要从自身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