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结束了一天工作的甘某整理卧室时,发现放在抽屉里的7200元钱没有了。他打电话给老婆,老婆说并没有动过这笔钱。真是奇怪,钱还能飞了?这时,甘某听到旁边的弄堂里有动静,过去一看,厕所窗户外蹲着个女人。“你是谁?在我家墙根下干嘛?”女人支支吾吾说不出话。甘某把她拉进家里,对父母说:“家里丢了七八千块钱,这人鬼鬼祟祟的在窗户底下不知道干嘛。”女人这时说话了:“大哥,我帮人给你还钱来了!”她带着甘某父母去厕所拿出了一叠钱,“这里还有纸条呢” 。只见纸条上写着:“哥!我到你家里借了7200元钱,现在还给你,谢谢你了。”女人解释说,她是替姐姐“小玉”来还钱的,其他的事情都不清楚。甘某见钱回来了,这女人又一问三不知,便让她留下名字和手机号就让她走了。女人走后,甘某越想越不对劲,又听说同村的徐某被偷了75元钱,与徐某一核对,正是这个女人!来还钱的女人就是小偷。
原来,这个假说替“小玉”来还钱的女人叫姚某,是个惯偷。这天,她先后在徐某和甘某家中分别偷得75元和7200元。在回去的路上被徐某发现并抓获报警。在被公安监视居住后,姚某有点慌了,害怕自己在甘某家偷7200元的事实被发现,于是写了纸条,想要偷偷地把钱“还回去”。没想到,还钱的时候又被发现了。
日前,衢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姚某提起公诉。